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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有關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開通後的汽車保險和僱員補償保險安排

26/6/2007

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港方口岸區)將於2007年7月1日啟用,此後港方口岸區將被納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的管轄範圍,而所有於2007年7月1日或之後簽發的汽車和僱員補償保單,一般而言,其地域涵蓋範圍會自動擴大至港方口岸區。

至於2007年7月1日之前簽發的保單,將不會自動包括港方口岸區,為確保所有已有的汽車和僱員補償保單涵蓋港方口岸區的範圍,全港60家經營汽車和僱員補償保險的承保商已與特區政府簽訂具法律約束力的巿場協議書,同意將保障範圍伸延至包括港方口岸區,而投保人毋須付出額外的費用。

該60家保險公司的名稱巿場協議書的內容,詳見於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網頁:www.oci.gov.hk或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網頁:www.hkfi.org.hk。

如有垂詢,敬請聯絡保監處的鄧先生(電話:2867 2560)或保聯的符先生(電話:2861 9333)。

通告 有關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開通後的汽車保險和僱員補償保險安排

26/6/2007

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港方口岸區)將於2007年7月1日啟用,此後港方口岸區將被納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的管轄範圍,而所有於2007年7月1日或之後簽發的汽車和僱員補償保單,一般而言,其地域涵蓋範圍會自動擴大至港方口岸區。

至於2007年7月1日之前簽發的保單,將不會自動包括港方口岸區,為確保所有已有的汽車和僱員補償保單涵蓋港方口岸區的範圍,全港60家經營汽車和僱員補償保險的承保商已與特區政府簽訂具法律約束力的巿場協議書,同意將保障範圍伸延至包括港方口岸區,而投保人毋須付出額外的費用。

該60家保險公司的名稱巿場協議書的內容,詳見於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網頁:www.oci.gov.hk或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網頁:www.hkfi.org.hk。

如有垂詢,敬請聯絡保監處的鄧先生(電話:2867 2560)或保聯的符先生(電話:2861 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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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2007

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港方口岸區)將於2007年7月1日啟用,此後港方口岸區將被納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的管轄範圍,而所有於2007年7月1日或之後簽發的汽車和僱員補償保單,一般而言,其地域涵蓋範圍會自動擴大至港方口岸區。

至於2007年7月1日之前簽發的保單,將不會自動包括港方口岸區,為確保所有已有的汽車和僱員補償保單涵蓋港方口岸區的範圍,全港60家經營汽車和僱員補償保險的承保商已與特區政府簽訂具法律約束力的巿場協議書,同意將保障範圍伸延至包括港方口岸區,而投保人毋須付出額外的費用。

該60家保險公司的名稱巿場協議書的內容,詳見於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網頁:www.oci.gov.hk或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網頁:www.hkfi.org.hk。

如有垂詢,敬請聯絡保監處的鄧先生(電話:2867 2560)或保聯的符先生(電話:2861 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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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2007

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港方口岸區)將於2007年7月1日啟用,此後港方口岸區將被納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的管轄範圍,而所有於2007年7月1日或之後簽發的汽車和僱員補償保單,一般而言,其地域涵蓋範圍會自動擴大至港方口岸區。

至於2007年7月1日之前簽發的保單,將不會自動包括港方口岸區,為確保所有已有的汽車和僱員補償保單涵蓋港方口岸區的範圍,全港60家經營汽車和僱員補償保險的承保商已與特區政府簽訂具法律約束力的巿場協議書,同意將保障範圍伸延至包括港方口岸區,而投保人毋須付出額外的費用。

該60家保險公司的名稱巿場協議書的內容,詳見於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網頁:www.oci.gov.hk或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網頁:www.hkfi.org.hk。

如有垂詢,敬請聯絡保監處的鄧先生(電話:2867 2560)或保聯的符先生(電話:2861 9333)。